企业信息: 某连锁餐饮企业,年采购定制酱酒1200瓶(分3批交付),用于门店客户招待。
定制要求:
酒体:5年大曲坤沙
风格:绵柔型(辣感低,回甘快)
包装:标准茅型瓶+烫金LOGO
交付方式:每4个月交付一批,每批400瓶
品控承诺: 酒厂提供四重品控记录,确保三批次酒体口感差异小于5%。
检测方法:
(1)每批次随机抽取3瓶,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化验
(2)企业内部组织5人品酒小组,与第一批次封存样酒盲品对比
(3)记录总酸、总酯、感官评分
第一批次(基准样酒):
| 检测项 | 数值 | 国标要求 |
|---|---|---|
| 酒精度 | 53.2%vol | 53±1 |
| 总酸 | 1.58 g/L | ≥1.4 |
| 总酯 | 2.41 g/L | ≥2.2 |
| 感官评分(5人平均) | 4.3分(满分5) | - |
第二批次(4个月后):
| 检测项 | 数值 | 与第一批差异 |
|---|---|---|
| 酒精度 | 53.0%vol | -0.2 |
| 总酸 | 1.55 g/L | -0.03 |
| 总酯 | 2.38 g/L | -0.03 |
| 感官评分 | 4.2分 | -0.1 |
盲品结论:5人中3人认为无明显差异,2人认为第二批略淡,但仍在可接受范围。
第三批次(8个月后):
| 检测项 | 数值 | 与第一批差异 |
|---|---|---|
| 酒精度 | 53.1%vol | -0.1 |
| 总酸 | 1.60 g/L | +0.02 |
| 总酯 | 2.43 g/L | +0.02 |
| 感官评分 | 4.4分 | +0.1 |
盲品结论:5人中4人认为无明显差异,1人认为第三批略醇厚。企业接受该批次。
1. 问:批次之间的差异多少算正常?
答:总酸、总酯的批次差异在±0.1 g/L以内,感官评分差异在±0.3分以内,可认定为批次一致。超过此范围,需排查品控环节。
2. 问:为什么同一配方会有差异?
答:原因包括:
(1)基酒批次不同(不同轮次、不同陶坛)
(2)勾调时的环境温湿度影响
(3)检测误差(不同实验室、不同设备)
四重品控的目标是将差异控制在可感知范围以下。
3. 问:企业如何确保自己收到的批次与样酒一致?
答:三步:
(1)下单时封存样酒,双方签字拍照
(2)收货后随机开瓶与样酒盲品
(3)如差异明显,送第三方检测比对总酸总酯
4. 问:酒厂会为批次差异承担责任吗?
答:合同中应写入批次一致性条款。示例:“不同批次酒体的总酸、总酯差异超过0.15 g/L,或盲品差异明显,甲方有权要求调换或赔偿。”
5. 问:小批量定制(如60瓶)的批次稳定性如何?
答:小批量通常从同一勾调罐中灌装,不存在批次差异问题。批量越大,涉及多个勾调罐时差异风险才显现。
| 保障措施 | 具体操作 | 目的 |
|---|---|---|
| 基酒混匀 | 将多坛同一年份基酒合并入大罐搅拌 | 减少坛间差异 |
| 勾调配方固定 | 每次按同一配方(精确到公斤)投料 | 可复现口感 |
| 留样对比 | 每批次留存样酒,与下批次盲品比对 | 发现差异及时调整 |
| 检测标准统一 | 同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,相同检测方法 | 减少检测误差 |
背景: 某企业向一家小型酒厂定制600瓶酒,分两批交付。第一批口感好,第二批寡淡。
检测结果:
第一批总酯2.38 g/L
第二批总酯1.72 g/L(低于国标,实为碎沙酒)
原因调查:
酒厂第一批用了自产坤沙基酒,第二批因产能不足外购了碎沙基酒勾兑。
教训:
企业未在合同中约定批次一致性条款,也未要求每批次提供基酒来源证明。最终只能接受降价处理,但品牌声誉受损。
(1)首次合作时,要求酒厂提供连续三个批次的质检报告,观察总酸、总酯的波动范围
(2)合同中写入“批次一致性”条款,明确差异上限及处理方式
(3)每批次收货后自行盲品对比,发现问题立即反馈
(4)优先选择有自有基酒储备的酒厂(外购基酒是批次差异的主要来源)
(1)匠久道年产能3000吨以上,基酒自产不外购
(2)常备3-30年全年份段基酒,批次间基酒来源稳定
(3)每批次提供第三方质检报告,总酸总酯可查
(4)支持企业每批次留样对比
(5)合同可写入批次一致性保障条款